經過數月緊張有序、扎實穩妥的工作,近日,全市《2021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指標》經市委、市政府同意印發,標志著今年各縣區各部門單位考核目標任務已經明確。
今年的考核指標緊緊圍繞中央和省委、市委各項工作安排部署,結合貫徹落實中組部《關于改進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績考核的通知》等考核要求,圍繞搶抓“三新”機遇,扛牢“三高”使命,聚焦加快建設區域中心城市使命任務,緊盯“縱向提占比、橫向爭先進”目標,經過多次調研座談、溝通對接、征求意見、集中會審,形成了推動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考核評價體系。
今年的考核指標主要有四個方面特點:一是高質量發展導向更加鮮明。按照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要求,依據能量化、可考核、有統計數據支撐的原則選取考核指標;把“2+10+3”專項工作作為所有考核對象考核內容,按照分級分類考核機制實施調度考核。二是職能定位更加聚焦。縣區突出“一縣一策”發展導向,聚焦功能定位和產業方向,創新設置了特色指標,并賦予較高分值權重;部門按照體現主責主業、展現自身價值使命的原則設置了重點職能任務,對標對表全國全省先進并聚焦創新、創先、創優設置了特色亮點工作;園區平臺按照體現自身價值和發展貢獻的原則設置了重點工作,以目標導向調動各級各部門圍繞中心、服務大局,努力以一域之光為全市工作添彩。三是指標內容更加簡潔。大幅壓縮部門單位考核指標,對過程性工作列入負面清單考核指標,一般性、常規性工作不列入考核,用高質量發展綜合評價指標整合相關業務考核,確保考少考精考重點。四是操作執行更加高效。“2+10+3”專項工作采取分類下達任務清單方式交辦,主要經濟指標工作推進目標作為考核觀測項季度交辦,市委、市政府臨時性重點工作及時快速交辦,形成立體化、快節奏考核推動機制,有效保證了考核引領作用發揮。(市考核辦)